摘要 / 我的正文
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 发布了一项最终规则,修改专利案件的实践规则,要求住所不在美国或其领土内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外国申请人/发明人和专利权人)必须由在专利局注册执业且信誉良好的执业人员代表。
这项要求将使美国与大多数其他国家保持一致,这些国家都要求此类当事人必须由该国的持牌或注册人员代表。此外,这项要求将提高效率,使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能够更有效地强制所有外国申请人/发明人和专利权人在专利事务中遵守美国法律法规要求,并增强USPTO应对虚假证明、误导性陈述和欺诈行为的能力。
今天,最终规则已在联邦公报阅览室向公众开放查阅,并将于 3 月 20 日星期五在联邦公报上发布,同时也会在专利相关通知网页上提供。
关键要点
一句话结论
(可由AI生成:一句话讲清这条新闻对你意味着什么)
可借鉴点
(可由AI生成:这条新闻能迁移到哪些业务/审查/写作场景)
证据锚点
(如:判决法院/案号/专利号/关键时间点)
后续跟踪
(如:上诉进展/和解条款/监管动作/同类案件)
证据与引用
原文链接: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public-inspection/2026-05564/required-use-by-foreign-applicants-and-patent-owners-of-a-patent-practitioner?utm_campaign=subscriptioncenter&utm_content=&utm_medium=email&utm_name=&utm_source=govdelivery&utm_term=
来源:Intra-Watch 资讯 · 精选
原文时间:2026-03-19 21:18 抓取:2026-03-19 21:19:06
来源:Intra-Watch 资讯 · 精选
原文时间:2026-03-19 21:18 抓取:2026-03-19 21: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