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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特拉华州联邦法院暂时驳回了Zoom试图撤销其视频会议及协作技术专利侵权诉讼的请求。法院认定理光(Ricoh)所主张的专利虽涉及抽象概念,但理光已充分举证证明这些专利包含创造性概念。该案涉及理光指控Zoom侵犯其多项专利,相关专利包括第10,904,487号(视频会议与交互式电子白板设备的集成)、第10,909,059号(传输终端、非暂时性记录介质、传输方法及传输系统)、第10,931,917号(传输终端、传输方法及存储传输程序的计算机可读记录介质)、第11,256,464号(通信系统、通信设备及计算机程序)、第11,289,093号(显示控制的装置、系统、方法及记录介质)、第11,516,278号(传输管理系统、传输系统及记录介质)以及第11,546,548号(传输管理装置)。目前,案件具体案号、法官信息、起诉日期及诉讼性质等细节原文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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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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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跟踪
(如:上诉进展/和解条款/监管动作/同类案件)
证据与引用
原文链接:https://www.law360.com/ip/articles/2473196?utm_source=rss&utm_medium=rss&utm_campaign=section
来源:Law360
原文时间:2026-05-04 21:06:31 抓取:2026-05-05 01: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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