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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克萨斯州联邦法官于周一作出裁决,认定两家中国电动摩托车公司因侵犯竞争对手制造商的一项外观设计专利,需支付近1300万美元(约1290万美元)的赔偿,并发布了一项罕见的永久禁令。涉案专利为D854,456号“轻型电动越野摩托车”外观设计专利。案件相关信息中,法院为美国德克萨斯州西部地区联邦地区法院,部分案件细节如具体案名、案号、诉讼性质、承办法官及立案日期等内容仅向订阅用户开放,原文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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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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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与引用
原文链接:https://www.law360.com/ip/articles/2479078?utm_source=rss&utm_medium=rss&utm_campaign=section
来源:Law360
原文时间:2026-05-18 20:14:06 抓取:2026-05-19 0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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