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我的正文
Enanta Pharmaceuticals诉Pfizer案被广泛描述为围绕临时专利申请中所谓“笔误”是否可接受的争议,但这种定性并不准确。该“笔误”实为干扰因素,掩盖了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适用错误法律框架审理案件的事实。正确理解下,本案核心并非笔误,而是发明人在被控侵权化合物公开披露前是否对发明拥有占有权。案件背景显示,Enanta于2020年11月提交临时专利申请,主张一个极其宽泛的属,其中包括Formula VI-6a子属,其取代基A和X的可能性范围极大,且原权利要求未涵盖该子属,所披露的54个具体化合物也未包含A为取代C1-C8烷基(更不用说被-NHC(O)CF3取代的C1-C6烷基)的情况。2021年4月6日,Pfizer公开披露了nirmatrelvir。三个月后,Enanta声称其临时申请存在笔误,即定义部分中“substituted”描述里的“C2-C16 alkyl”应为“C1-C16 alkyl”,并在十天后提交非临时申请(公开为US 2022/0073499 A1),修正了该笔误并新增针对Structure VI-6a的权利要求,其中X=CN且A为任选取代的C1-C8烷基或任选取代的杂芳基。授权的US 11,358,953('953专利)包含将A限定为任选取代C1-C8的权利要求9,Enanta可能据此主张覆盖nirmatrelvir中的A=-C(t-butyl)NHC(O)CF3。Enanta随后提起侵权诉讼,Pfizer反诉专利无效。马萨诸塞州地区法院未认可Enanta所称笔误,准予Pfizer的简易判决,Enanta上诉。Enanta主张临时申请中“C2-C12 alkyl”与“one to twelve carbon atoms”存在不一致,构成重大事实争议,但CAFC认为“alkyl”定义与“substituent”的具体定义(含-NHC(O)-C2-C12 alkyl而非-NHC(O)-C1-C12 alkyl)不同,临时申请未披露-NHC(O)-C1-alkyl,故'953专利无法享有临时申请的优先权日,其权利要求被Pfizer对nirmatrelvir的披露所预见。然而,CAFC认定权利要求被预见而非侵权的推理存在问题。“substituted”一词定义为“独立替换一个、两个、三个或更多氢原子”,若指任选取代烷基上的氢,则权利要求可能不构成侵权;且说明书未披露C1-C12烷基的取代情况,CF3与CH3不同,故权利要求可能因112条和103条无效,但并非被预见。CAFC将本案书面描述问题与In re Ruschig案区分,但两案相似,均为申请人试图捕获在提交修正申请前已公开的化合物,而原申请缺乏足够支持。Enanta将权利要求范围缩小至Formula (VI-6a)、A为任选取代C1-C8烷基或杂芳基、X=CN以捕获nirmatrelvir,这属于Ruschig案所警示的“挑选”行为。即便法院认可笔误修正并将-NHC(O)-C1-C12 alkyl解释为包含取代C1-C12 alkyl,原申请也未为该缩小的属提供“路标”,故结果不会改变。
关键要点
一句话结论
(可由AI生成:一句话讲清这条新闻对你意味着什么)
可借鉴点
(可由AI生成:这条新闻能迁移到哪些业务/审查/写作场景)
证据锚点
(如:判决法院/案号/专利号/关键时间点)
后续跟踪
(如:上诉进展/和解条款/监管动作/同类案件)
证据与引用
原文链接:https://ipwatchdog.com/2026/07/19/enanta-v-pfizer-is-not-about-a-typo-it-is-about-possession-of-the-invention/
来源:IPWatchdog
原文时间:2026-07-19 16:15:43 抓取:2026-07-19 17:16:55
来源:IPWatchdog
原文时间:2026-07-19 16:15:43 抓取:2026-07-19 17: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