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我的正文
事件:两家运动服装公司因生物陶瓷材料纺织品的虚假广告涉诉,被告公司在支付250万美元和解金前破产,原告遂起诉其CEO,主张兰哈姆法案下的虚假广告及故意干扰和解协议。要点:地区法院陪审团裁定兰哈姆法案索赔成立,判名义损害赔偿;后法院就故意干扰索赔判250万美元损害赔偿,并根据兰哈姆法案裁定CEO工资 disgorgement(三倍)及近60万美元律师费。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推翻故意干扰赔偿,认为加州法律下公司高管在代理范围内行事且未损害公司利益时享有豁免;同时推翻工资 disgorgement,认定其非兰哈姆法案下的“利润”,但维持律师费裁定,认为案件属“例外情况”,发回重审。影响:明确公司高管在商标侵权诉讼中的责任豁免条件,厘清兰哈姆法案下“利润”计算范围,对同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高管个人责任认定及损害赔偿计算具有指导意义。
关键要点
一句话结论
(可由AI生成:一句话讲清这条新闻对你意味着什么)
可借鉴点
(可由AI生成:这条新闻能迁移到哪些业务/审查/写作场景)
证据锚点
(如:判决法院/案号/专利号/关键时间点)
后续跟踪
(如:上诉进展/和解条款/监管动作/同类案件)
证据与引用
原文链接:https://law.justia.com/subscriptions/archive/ca9/daily/2026-07-31/?t=3135ab626f
来源:Intra-Watch 资讯 · 精选
原文时间:2026-07-31 13:09:01 抓取:2026-07-31 13:30:03
来源:Intra-Watch 资讯 · 精选
原文时间:2026-07-31 13:09:01 抓取:2026-07-31 13: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