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我的正文
美国《专利法》第256条规定,只有在能够确定基本事实和受影响方,且法定修正程序可完成时,才能纠正发明人错误。然而,AI辅助发明正引发此类修正无法实现的案例:开发记录显示大量人类活动,但无法确定具体哪位人员构思了所主张的发明。2026年4月2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Fortress Iron, LP v. Digger Specialties, Inc.(案号:2024-2313)一案中指出,这种证据缺口可能导致专利有效性问题,而非仅是文书问题。该案中,法院认为“无法依法纠正发明人错误的专利无效”。案情涉及一名被遗漏的共同发明人,其身份无争议但无法找到。AI辅助开发则带来更复杂的问题:记录可能无法确定除已命名发明人外是否有人构思了发明,更不用说具体是谁。第256条(a)款允许在所有相关方及受让人申请并提供事实证明的情况下进行行政修正,(b)款允许在所有相关方收到通知并参与听证后进行司法修正,但两者均要求能识别相关人员并证明事实。Fortress Iron案表明,若发明人无法定位,修正即不可能,专利因此无效。发明人认定基于“构思”这一事实,即“发明人脑海中形成关于完整且可操作发明的明确且永久的想法”。AI辅助工作流产生的大量材料可能无法满足此标准,例如提示仅表明研究目标,模型输出仅能佐证系统生成内容及人类交互,无法证明特定人员拥有发明。在人类从机器生成选项中选择的情况下,若工程师无法解释选择理由,则难以被认定为发明人,且组织常保留最终成果而丢弃备选方案,导致判断证据缺失。多人团队中,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现行指南虽在人类与AI系统间不适用Pannu案标准,但在人类间争议中仍要求证明个人构思及贡献分配,而AI辅助下的想法交流可能使中间记录由机器生成,难以区分归属。这与Fortress Iron案不同,后者明确知道发明人身份但无法找到,而AI辅助争议中可能根本无法确定是否存在未被记入的贡献者或具体构思者,从而更早导致修正失败。并非所有AI辅助专利都面临无效风险,专利享有有效性推定,挑战者需提供清晰且有说服力的证据,但在发现程序中贡献者可能被确认,发明人争议即便败诉也成本高昂,且在许可尽职调查或衍生程序中,专利方需主动证明发明人,推定不适用。修正失败的直接后果是专利有效性风险,且通常无法通过权利要求修改解决。此外,未命名的共同发明人若未转让权利,可不经许可使用发明,引发权属和诉讼资格问题。2025年USPTO《AI辅助发明的发明人认定修订指南》将AI视为工具,统一适用普通构思标准,但未涉及多年后法院依据开发记录重构发明人的问题,且该指南属审查政策,可能随政府更迭变化,而Fortress Iron案确立的法律原则更为稳定。解决之道在于创建恰当的记录:由实际发明人在当时撰写的构思声明,需注明日期和人员,描述解决方案而非目标,明确AI系统的贡献;保留被拒绝的选项及理由;将提示和模型输出视为佐证而非构思证据;团队中依据Pannu案因素记录贡献;在申请前审查发明人,包括AI使用情况及外部人员,并保留所有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
关键要点
一句话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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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借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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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锚点
(如:判决法院/案号/专利号/关键时间点)
后续跟踪
(如:上诉进展/和解条款/监管动作/同类案件)
证据与引用
原文链接:https://ipwatchdog.com/2026/09/08/correcting-uncorrectable-ai-assisted-inventorship-section-256/
来源:IPWatchdog
原文时间:2026-09-08 12:15:51 抓取:2026-09-08 13: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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